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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位置:首页 > 事故处理 > 交通事故诉讼 > 正文
恶性交通事故引发法律纠纷
2006年7月13日21时
    截止今年四月,由于武乡县交警的一纸《责任认定书》,自认为是受害者的太原公司承担了“2.11”事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,已经向受害人及其家属总共支付了40余万元的赔款。公司在经营上、信誉上受到的损失不可估量,公司部分基层领导也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厉处分。
    “至今也没有收到《认定书》,但处理事故通知书却一份接着一份。一年多的诉讼也没人对我们的疑问作出回答。”韩刚在采访结束时说,“作为一个依法纳税的国有企业,在事故的处理上受到不公正的对待,却无处说理,合法权益不能维护。我们也不知道下一步该么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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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临清人,郑州大学法学本科毕业,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,上海市静安区青年联合会律师分会委员、理事,2005年—2006年获“上海静安优秀刑事辩护律师”称号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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