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选择以诉讼解决赔偿问题时,对于管辖法院的选择,主要分为以下几种:
一、受害者以违约责任主张的
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“因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运输始发地、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”,因此在形成运输关系的前提下,受害者可以在以下法院向运输方主张违约赔偿。
1、运输始发地法院
2、目的地法院
3、被告住所地法院
二、受害者以侵权主张的
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“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,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”,因此,以侵权之法律关系诉讼的,受害者可以选择以下法院管辖:
1、侵权行为地(即交通事故发生地)法院
2、被告住所地法院